关于公布 2016-2017年度聊城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聊城市2016-2017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公开征集公告,共有58家代理机构进行了报名登记,55家代理机构参加了市财政局组织的从业人员考试,现将报名登记并参加考试的代理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使用期限
本次征集的代理机构使用期限: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代理机构选择使用
1.市级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需要从2016-2017年度聊城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自主选择代理机构;采购人应优先选择信誉度高、执业水平高、从业人员素质高、综合实力强、有“合格项目负责人”的代理机构进行项目代理。
2.县市区应依法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管和考核,可参照本名单确定本级代理机构名单并制定相应的监管考核办法。
三、代理机构日常管理
1.按照财政部对社会代理机构实施“宽进严管”的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管,逐步建立代理机构诚信体系和执业评价体系;强化对代理机构的考核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保证规范运作。
2.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章立制,规范操作程序;要注重队伍建设,建立内部学习制度,加强培训、测试,提高服务质量和执业水平,保障政府采购项目顺利实施。
附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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