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米市街微小空间再提升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项目东昌府区米市街微小空间再提升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聊城市江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SDGY-Z-C202302-017/G
2、工程名称:东昌府区米市街微小空间再提升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3、建设地点: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
4、建设内容及规模:东昌府区米市街微小空间再提升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相关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招标人对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最终以相关主管部门及甲方要求的实际修建内容为准。
5、计划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计50万元(以最后的结算审计数据为准)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计划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日期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项目交付完成日期)。
8、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9、招标范围:包括规划范围内的建筑、配套设施等所有工程的相关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招标人对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最终以相关主管部门及甲方要求的实际修建内容为准。
10、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并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及建设标准等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并满足相关主管部门标准及招标人管理制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贰级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证。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5、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3日08:30至2023年2月9日18时00分,逾期未获取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2、报名地址: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520室(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东路26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五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502会议室(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东路26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千里马招标网、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聊城市江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聊城市东昌府区 | 地址: | 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东路26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507室(剧院路口东50米路南) |
邮编: | 252000 | 邮编: | 252000 |
联系人: | 王经理 | 联系人: | 张程程 |
电话: | 0635-7399677 | 电话: | 15065523063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523864106@qq.com |
2023年2月2日
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635-8806648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路26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501室